來源:中國交通廣播
允許車商無照經營、異地經營,人人車違法行為觸目驚心!
近日,北京的朱先生就人人車收車套路多、涉嫌違法違規等問題,尋求了中國交通廣播的幫助。(詳情請看先前報道https://mp.weixin.qq.com/s/vGS-bMGV5qt_7twTEvISJA)
此事一經報道,我們也收到了諸多網友對此事發表的評論。


今日頭條評論
不難發現,除了人人車,其他二手車電商交易平臺也同樣存在一些違法違規的問題,那之后誰還敢在二手車電商交易平臺買車賣車?
通過黑貓投訴平臺提供的數據,記者了解到人人車在該平臺累計投訴量1909件。相關投訴中,消費者主要反饋問題集中在商家不予退款、客服不處理、商家涉騙及虛假宣傳等。有不少車輛賣家反饋人人車在收購車輛并簽訂合同后,惡意拖延不過戶,再以車輛復檢存在問題等名義拒絕支付車輛尾款或要求退款重新簽訂合同等;此外也有不少買家反饋人人車存在惡意隱瞞車輛缺陷及問題,要求退款維權困難。
節目播出后,我們也聯系到了朱先生,朱先生表示目前并沒有人人車官方負責人主動聯系他解決此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合伙人”劉偉聯系朱先生協商退車,還有另外一個二手車車商也聯系到了朱先生,稱自己5月17日從劉偉處花費了222000元買了朱先生的車,并表示希望退車。

朱先生與記者的對話截圖
人人車合伙人在原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未過戶的車轉賣給其他車商進行二次銷售,這個行為合法嗎?如果違法,人人車在這件事當中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帶著這些疑問,我們采訪到了北京市中唐律師事務所劉馨遠律師。
劉馨遠律師:此行為不合法,屬于違規銷售。關于雙方的合同,朱先生并沒有授權或者同意人人車平臺或合伙人可以進行轉銷售,構成一定的欺詐。不論是在人人車平臺同朱先生簽訂買賣合同之前,還是人人車平臺進行第二次的銷售,該平臺對于銷售車輛的規則并沒有事先告訴朱先生和買家,這屬于重大的信息披露,應當充分告知,否則構成事實上的隱瞞。人人車平臺這種銷售模式,直接暴露了人人車平臺關于二手車的交易存在重大的監管混亂問題,對于消費者的權利并沒有做到切實的保障,交易的平臺規則、規范破壞嚴重。從消費者角度來講,人人車平臺和合伙人的交易行為違反了合同的違約責任;從違規銷售角度上來說,還要承擔行政機關的監管處罰責任。
通過律師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人人車的確存在違法行為,且有違規銷售、管理缺失的問題。
此外,針對朱先生一事以及人人車一系列的違法違規操作,記者也采訪到了人人車客服。人人車客服就這些問題并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提問,只回復稱會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來跟進和反饋。但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相關人員來聯系朱先生和記者。
6月13日下午,記者也與人人車相關負責人孫先生進行了聯系。在被問到朱先生一事的處理進度時,孫先生卻表示不方便透露、目前還在調解中。孫先生竟還表示人人車“合伙人”未提前亮明身份就與車主進行交易的行為不是消費誤導。值得注意的是,當記者問到車未過戶,就又被合伙人二次銷售給其他車商,人人車的處理辦法時,孫先生卻中途掛斷了電話。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記者曾多次聯系孫先生,均被掛斷電話,甚至拒接!人人車的態度讓人大失所望。孫先生對重要問題掛斷電話避而不談。這不禁讓人質疑,人人車是有意進行違規銷售,還是因為監管不力而被合伙人“蒙”在鼓里?
除了存在違規銷售行為,無獨有偶,某地車商也給我們提供了他與人人車招商經理的對話(原對話內容較長,僅截取重要部分),通過對話,我們還了解到人人車及其合伙人的更多驚人內幕!
內幕一:合伙人可以以人人車的名義賺取服務費和金融。
車商:我要成為合伙人的話,怎么跟你們合作?車是我賣是吧?
人人車招商經理:對,你賣出去了,你還能以人人車的名義賺服務費、賺金融,反正所產生的任何利潤都是你的。
車商:那如果從上面交易的話,是用你們人人車的合同嗎?
人人車招商經理:可以用人人車的合同,也可以用你們公司的,相當于你加盟之后,你就是咱們人人車承認的代理商,可以用你自己的,也可以用人人車的都可以。
既然合伙人是人人車承認的代理商,那就代表了人人車也對合伙人有監管的義務,人人車同樣要對交易負責,而不是只讓合伙人與車主聯系解決問題!
內幕二:部分車源信息通過58同城獲取。
車商:你們這個是什么合作模式???
人人車招商經理:他是有兩種合作模式,一種是開線下加盟店,另外一種就是不需要見面,只給你提供當地這塊區域內的收車、賣車資源信息。
車商:明白了,現在有的是要加盟費的,有的是單車提的,我不知道你們是什么合作模式。
人人車招商經理:我們收的是信息費。
車商:車源信息都是你們自己平臺上的信息嗎?還是說全網在別的地方登的(信息)你們也能拿到?
人人車招商經理:互聯網平臺說白了(信息)是比較透明的,但是咱們大部分的資源是通過咱們平臺。
車商:反正信息都是可以互相買賣,等于你們也能從別的地兒把信息弄過來,是這意思吧?
人人車招商經理:信息主要就是通過人人車主站(獲取),第二就是通過58(同城)這邊,因為人人車和58(同城)合并了。
此外,也有網友評論稱人人車已壟斷了58同城的信息。

人人車和58同城如此操作,這不就是販賣公民信息嗎?那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如何得到保障?
內幕三:人人車對合伙人的約束機制:只需一萬元押金。
人人車招商經理:除了收取信息費,前期還有一萬元押金。
車商:押金有什么用?
人人車招商經理:加盟期間不能做有損人人車聲譽的事,比如說讓你上架車源了,你上個水泡事故車,卻說是精品一手車,人人車這邊給你找了個買家,你到時候出問題了,肯定人家來找人人車?;蛘吣驗閮r格談不攏,把車主毆打辱罵了,造成了重大影響的(都要扣一萬元押金),一般都沒事的。
如果車商在人人車平臺售賣一臺事故車或泡水車時,實際利潤遠高于一萬元,即便產生糾紛,車商會立即跑路,還會在乎平臺扣罰這區區一萬元押金嗎?最后承擔損失的還是消費者。實際上,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人人車對合伙人的監管存在較大漏洞,對合伙人的監管約束力遠遠不夠!
內幕四:合伙人可以用人人車的名義去收車賣車,招商經理承諾提供工服工牌。
人人車招商經理:咱們人人車(對穿工服帶工牌)沒有強制要求,但是有些車主可能比較反感車商的身份,所以我們會授權,您加盟之后可以(在收車時)帶人人車工牌或者穿工服,這樣的話好溝通。
車商:加盟了(人人車)作為合伙人,我就可以以人人車的名義,收車賣車都可以是吧?你們給我們發工牌和工服是吧?
人人車招商經理:工牌、工服到時候如果您加盟,我自己可以送您一套,說白了是人人車授權的。
實際上,大部分車主都是沖著人人車的口碑來買賣車輛的,而人人車默許合伙人“冒充”人人車的內部員工來和車主進行交易難道不是消費誤導嗎?
內幕五:人人車允許合伙人異地經營。
車商:我在廊坊注冊公司,(通過人人車平臺)在北京收車賣車行嗎?
人人車招商經理:這個不影響,絕對可以,沒問題。
內幕六:加盟人人車,不需要合伙人的營業執照。
車商:如果是加盟合伙人需要營業執照是吧?
人人車招商經理:營業執照不強制要求,因為您如果不開店的話,是不做強制要求的。
車商:只要簽合同就行了,對吧?
人人車招商經理:對。
人人車可以異地經營、合伙人加盟人人車無需營業執照,合法嗎?我們來聽聽律師怎么說。
劉馨遠律師:不合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定,二手車的經營主體應當依法經營和納稅,同時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具備法人資格條件,并依法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另外人人車平臺官網關于合伙人加盟產品介紹的第四條,也明確要求了店面裝修及服務流程達標,要求加盟合伙人有一定的門店,其二手車經營當然需要工商登記,也當然要求門店和合伙人應當取得營業執照,而經營就應當符合工商登記管理的法定要求,因此不能夠異地經營。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網汽車頻道相關負責人也做出評論:“人人車等二手車電商交易平臺不斷被曝出遭相關監督機構約談整改、投訴數量不斷攀升等負面消息,究其原因,還是在其經營管理上存在漏洞,缺乏有力監管。希望平臺真正能夠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最后,我們也采訪到了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陳音江秘書長表示,二手車電商平臺首先要制定一個公平合理的交易規則,也有責任為雙方提供公開透明的交易信息。依據電商法,平臺有審核的義務,對相關商家或合伙人的資質要進行審核。如果平臺因沒有盡到審核的義務,造成了消費者的財產損失,平臺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同時平臺還需要制定規則,加強日常管理,來確保規則的落實,督促合作商家在平臺上開展誠信守法的經營活動。如果對已知違法行為不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平臺也要承擔相關責任。
綜上,人人車允許合伙人無照經營、異地經營,監管機制形同虛設!違規銷售、消費誤導、買賣車主個人信息,種種違法違規行為觸目驚心!不僅嚴重破壞了二手車行業的正常流通,還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如何得到保障?日前,為更好地促進二手車車源全面流通,國務院曾印發關于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的政策,各地也正在加快推進、落實此政策。希望在二手車市場的春天到來之前,我們能夠營造一個清明的二手車交易環境。凈化二手車市場,促進二手車交易流通,不僅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進一步約束及各政府職能部門的有效監管,更需要各二手車電商平臺及車商真正做到行業自律!
中國交通廣播將與各大媒體及消費者對二手車行業健康良性發展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暢帥帥)